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2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做好市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有关工作。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
(四)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及其他重要的信访案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市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评议工作。
(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中央、自治区、市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八)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应急、保密、保卫、计生、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材料、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负责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及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督查调研科。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信访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开展信访工作决策和重要信访案件专项督查和调研;开展信访案件情况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督查业务工作;负责本局履行三项建议权的具体工作;指导解决和化解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组织协调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劝返接回工作;定期研究分析群众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形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查督办重点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问题;承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接访办信科。负责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上访的群众;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包案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转送、交办来访事项;负责群众来访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指导协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处理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组织协调第三方参与接访工作;负责转送、交办市内外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检查指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来信办理工作;承担“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工作。对重要信访事件提出督查建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事业编制5名。
本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其中:正处级领导1名,正处级非领导2名,副处级领导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4名。
(二)本单位现有退休2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 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80.96万元,比2021年增加70.83万元,上升17.27%。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3名在职在编人员。
(二)支出总计480.96万元,比2021年增加70.83万元,上升17.27%。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3名在职在编人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57%,比2021年增加53.46万元,上升14.54%。
(2)行政单位医疗类支出1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2%,比2021年增加2.98万元,上升32.64%。
(3)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支出2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1%,比2021年增加8.1万元,上升41.82%。
(4)住房公积金类支出2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比2021年增加6.29万元,上升45.22%。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总预算收入480.96万元,比2021年增加70.83万元,上升17.27%。其中:1.经费拨款225.08万元,比2021年增加65.13万元,上升40.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3名在职在编人员。2.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255.88万元,比2021年增加5.7万,上升2.79%。
(二)非税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我局没有非税收入。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48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5.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0%;项目支出预算25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
(1)行政运行165.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37%,比2021年增加47.76万元,上升40.63%。
(2)专项业务25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2%,比2021年增加5.7万元,上升2.28%。
(3)行政单位离退休0.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1 %,比2021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5.36%。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6.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比2021年增加8.39万元,上升45.23%。
(5)行政单位医疗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3%,比2021年增加1.93万元,上升43.18%。
(6)公务员医疗补助5.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9%,比2021年增加1.05万元,上升22.53%。
(7)住房公积金2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比2021年增加6.29万元,上升45.2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25.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比2021年增加65.13万元,上升40.7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6.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5%,比2021年增加58.06万元,上升41.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3%,比2021年增加7.32万元,上升35.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7%,比2021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8.71%。
(2)项目支出255.88万,占支出总预算53.2%,比2021年增加5.7万元,上升2.2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9%比2021年减少0.8万元,下降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9.8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4.21%,比2021年增加6.5万元,上升3.54%;
其他资本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8万元,项目支出255.8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6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局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255.8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局完成各项信访维稳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工资以及对办公楼进行整体装修,主要包括防水处理、办公设备配备、水电改造、基础改建、矛盾纠纷化解总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通信机房改造、监控系统、保密设施和文化氛围建设等。
行政单位离退休费0.5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医疗费12.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2022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共2.9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26万元,比2021年增加0.08万元,上升6.78%。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是增加了3名在职在编人员,即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中的公务接待增加。我局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从而不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无此项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按照财政工作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制定年初绩效目标。其中将国家、自治区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市专项工作组驻邕驻京信访维稳专项编报为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经费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两会”、全国“两会”、中国-东盟“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我市驻邕驻京工作人员信访维稳专项工作支出。根据国家、自治区、市的要求,需督促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协调、指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及时接回进京上访人员,并做好思想疏导以及劝返工作,努力实现我市群众进京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为零的目标。经费用于保障驻京工作组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办公费、会议费、工作误餐费及处置突发事件费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防城港市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2.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自查情况表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xls表.xls附件2: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自查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