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做好市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有关工作。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
(四)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及其他重要的信访案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市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评议工作。
(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中央、自治区、市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八)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应急、保密、保卫、计生、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材料、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负责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及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督查调研科。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信访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开展信访工作决策和重要信访案件专项督查和调研;开展信访案件情况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督查业务工作;负责本局履行三项建议权的具体工作;指导解决和化解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组织协调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劝返接回工作;定期研究分析群众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形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查督办重点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问题;承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接访办信科。负责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上访的群众;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包案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转送、交办来访事项;负责群众来访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指导协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处理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组织协调第三方参与接访工作;负责转送、交办市内外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检查指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来信办理工作;承担“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工作。对重要信访事件提出督查建议。
(四)市委市政府二层机构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防城港市涉外信访服务中心牌子,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拔款。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依法信访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市本级集中接待受理信访事项,提供窗口服务和相关业务咨询。
3.统筹、指导、督促、协调全市涉外信访服务工作。
4.协助调处、调查群众来访事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和网上信访,维护日常接访工作秩序。
5.协助组织信访量较大的市直部门派员进驻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处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对进驻信访服务中心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完成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事业编制5名。
本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5人。其中:正处级领导1名,正处级非领导2名,副处级领导2名,四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5名。
(二)本单位现有退休人员2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74.65万元,比2022年增加93.69万元,上升19.48%。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的专项收入以及增加在编人员变动各项项目。
(二)支出总计574.65万元,比2022年增加93.69万元,上升19.48%。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聘用人员工资、水电费和在编人员工资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49%,比2022年增加81.5+万元,上升19.37%。
2.行政单位医疗类支出15.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2%,比2022年增加2.92万元,上升24.11%。
3.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支出3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比2022年增加5.25万元,上升19.11%。
4.住房公积金类支出24.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比2022年增加3.94万元,上升19.5%。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总预算收入574.65万元,比2022年增加93.69万元,上升19.4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569.05万元,比2022年增加88.09万元,上升18.32%。
2.上年结转结余5.6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57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4.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5%;项目支出预算290.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5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
1.行政运行212.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01%,比2022年增加47.36万元,上升28.65%。
2.专项业务28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51%,比2022年增加29万元,上升11.33%。
3.行政单位离退休0.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9 %,与2022年齐平。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比2022年增加5.24万元,上升19.45%。
5.行政单位医疗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比2022年增加1.64万元,上升25.63%。
6.公务员医疗补助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1%,比2022年增加1.27万元,上升22.24%。
7.住房公积金24.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比2022年增加3.94万元,上升19.5%。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84.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5%,比2022年增加59.09万元,上升26.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2.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91%,比2022年增加55.71万元,上升28.2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5%,比2022年增加3.38万元,上升12.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3%,与2022年齐平。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90.48万元(含结转结余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55%,比2022年增加29万元,增长11.33%。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4.6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9.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9.05万元,其中:
(一)行政运行212.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局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专项业务284.5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局完成各项信访维稳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工资以及对办公楼进行整体装修,主要包括防水处理、办公设备配备、水电改造、基础改建、矛盾纠纷化解总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通信机房改造、监控系统、保密设施和文化氛围建设等。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费0.5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医疗费15.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住房公积金24.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3.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3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共0.3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33万元,比2022年减少0.93万元,下降73.81%。主要安排接待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接访下发、重大活动和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我局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从而不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此项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13万元,同比增加3.38万元,上升12.18%。主要用于我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上升原因:人员增加,增加日常支出,从而相应增加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6.06万元,同比减少21.452万元,下降77.97%。下降原因主要为2022年我已完成广西信访视频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完善三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设备采购。2023年没有大规模整的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实有在编车辆0辆。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按照财政工作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制定年初绩效目标。其中将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72.5万元。经费主要:1.用于自治区“两会”、全国“两会”、中国-东盟“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我市驻邕驻京工作人员信访维稳专项工作支出;2.做好赴邕非正常上访劝返维稳工作;3.大规模赴邕集体访或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以及因信访发生过激行为都能得到及时处置;4.用于劝返八类人员(孤寡老弱病残)、“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人员所产生的住宿费、接待费、劝返交通费等费用支出;5.用于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搜集全市上访预警苗头情报信息。
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是不发生赴邕进京大规模集体访或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以及因信访发生的过激行为能得到及时处理;维护行政中心区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及时劝返八类人员(孤寡老弱病残)、“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人员,无八类人员、“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人员滞留,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2023年
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1.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