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了,谢法官…没有您,我亏大了…”,“今天终于来真的了…感谢党,感谢政府”……近日,上思县在妙镇佛仔村“弄怀山”执行现场上,很多群众簇拥在谢法官周围,纷纷表示感谢,曾经愁眉紧皱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场面好不热闹。
原来几年前,该村枯练屯卢某彪,利用自家便利条件,大面积侵占开发同屯一、二组村民集体山种植桉树、柑果和甘蔗等。经乡村两级领导几次协调未果后,该屯一、二组村民于前年6月份将卢某告上法庭,并于去年4月份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卢某侵占经营的山地归还一、二组村民集体所有。
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负责执行该案件的谢法官经了解和实地勘查得知,卢某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种植的桉树虽然已经接近采伐年龄,却因当年采伐指标已经用完而暂时无法办理采伐手续,所种植的甘蔗长势也非常好,如果当时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造成卢某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很难避免次生矛盾发生。基于司法公正和合理执法原则,谢法官一方面沟通协调县林业部门优先为其办理相关采伐手续,同时面对面做通同屯一、二组村民群众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理解支持。直到今年4月初,被执行人卢某已将涉案土地上种植的甘蔗、桉树等采伐销售完成,执行条件已经成熟,法官当断则断,决定执行,将涉讼土地交还申请执行人经营管理。法律无情人有情,法官柔性执法解民愁,得民心。(上思县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