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表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十:部门预算指标数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0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做好市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有关工作。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
(四)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及其他重要的信访案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市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评议工作。
(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中央、自治区、市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八)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应急、保密、保卫、计生、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材料、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负责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及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督查调研科。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信访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开展信访工作决策和重要信访案件专项督查和调研;开展信访案件情况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督查业务工作;负责本局履行三项建议权的具体工作;指导解决和化解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组织协调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劝返接回工作;定期研究分析群众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形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查督办重点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问题;承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接访办信科。负责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上访的群众;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包案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转送、交办来访事项;负责群众来访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指导协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处理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组织协调第三方参与接访工作;负责转送、交办市内外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检查指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来信办理工作;承担“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工作。对重要信访事件提出督查建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 位 名 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人员编制数 | 实有在职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实有车辆(辆) |
合 计 | 9 | 8 | 3 | 0 | ||
行政 | 全额 | 9 | 8 | 3 | 0 |
四、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接访,缓解越级上访的压力。
(二)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三)注重初信初访问题处理。
(四)化解矛盾,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五)努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六)做好全国“两会”劝返工作。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 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8.86万元,同比增加501.92万元,增加211.83%;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建设和新增6名聘用人员。
(二)支出总计738.86万元,同比增加501.92万元,增加211.83%;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建设和新增6名聘用人员。
上年结余收入0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5.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5%,同比增加492.78万元,增加231.57%。
(2)行政单位医疗类支出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同比增加4.58万元,增加108.53%。
(3)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支出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7%,同比增加1.22万元,增加40.94%。
(4)住房公积金类支出1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7%,同比增加3.94万元,增加63.5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1)基本支出预算137.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84%,同比增加46.27万元,增加50.99%。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8.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53%,同比增加40.42万元,增加51.7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2%,同比增加5.23万元,增加41.48%。
(2)项目支出预算601.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46%,同比增加455.65万元,同比增加311.6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77%。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7.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7.66%。资本性支出预算1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57%。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0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1万元,项目支出601.8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经费情况
本局2020年安排行政运行经费103.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专项业务经费情况
本局2020年度安排专项业务601.8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局为完成各项信访维稳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工资以及对办公楼进行整体装修,主要包括防水处理、办公设备配备、水电改造、基础改建、矛盾纠纷化解总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通信机房改造、监控系统、保密设施和文化氛围建设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0.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信访局2020“三公经费”预算共1.4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45万元,与上年1.61万元减少0.16万元,同比减少9.9%。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度我局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压减各类会议和培训的次数和规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从而达到节约了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减少原因是市信访局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从而不在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2.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自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