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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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对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提出投诉请求   

 1.具体投诉请求

    对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提出投诉请求(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法》第五条,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第十条;《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拍卖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81项;《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83项;《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l 89项;《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

()对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提出投诉请求                           

 1.具体投诉请求。

对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提出投诉请求。(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二条;《国务院<< span="">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对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管理行为提出投诉请求

1.具体投诉请求

对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管理行为提出投诉请求。(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商务部关于印发<< span="">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通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第八条;《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十一条;《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91项;《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九条;《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l79项;《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拍卖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划制定程序规定(试行)》第六条;《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条;《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五条;《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五条;《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2)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直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五条,《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第七条。   

()对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提出投诉请求

1.具体投诉请求:

对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提出投诉请求。(见下表)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六条;《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七条;《拍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一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九十八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一百零一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一百零七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等。

()对商务系统内部行政处理等行为提出投诉请求    1.具体投诉请求。

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有关纪律处分、人事处理、单位和个人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提出投诉请求。   

2.法定途径:人事部门或监察部门内部申诉。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9);《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8)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商务主管部门公职人员涉嫌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干扰商务招投标工作、买官卖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干部、多占住房、超标配车、公款吃喝旅游、生活奢靡等违纪违法行为等。

    ()法定途径:纪检监察举报。

 ()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投诉请求。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l款规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